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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1月21日 文章点击数:2439

 

 

市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11月19日,市政协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原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康莲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郑友清,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建琴、彭飚,党组成员、秘书长魏艳,党组成员张顺帆出席会议,副主席李国友、郝德恒、梅榕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要求,市政协机关要深入抓好学习,把学习《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研读原文、组织专题辅导、开展体会交流,真正把握思想要义,增进思想认识。要将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尤其是要按照《决定》中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政协履职,做到依法履职、依章办事。要围绕《决定》落实加强民主监督,真正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要求落到实处,为法治达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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